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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共享平台”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08  查看次数:

 

河北中医药大学

“科研共享平台”使用办法

“科研共享平台”为我校师生提供仪器设备和实验室预约共享服务。登录校园网主页-社会服务,进入“科研共享平台”,按如下程序进行实验室和仪器的预约使用。

 

第一条 科研项目风险评估和科研信息备案;

进入科技处网站“资料下载”,下载“科研信息备案表”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中心邮箱hbzyxykyzx@163.com,待审核通过打印纸质版并由导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河北中医药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一并交科研中心办公室获得项目备案编号。仪器预约时要填写项目备案编号。

第二条 用户登录

教师账号为工号、密码均为统一原始密码,与工作人员联系获取密码(张老师:89926533),登录后可点击进入[管理系统],在“系统设置”的“权限管理”子选项中修改个人信息和密码。

研究生账号为学号、密码均为统一原始密码,与工作人员联系获取密码(张老师:89926533),登录后可点击[进入个人中心],修改个人信息和密码。

第三条  安全准入

(一)学习科研中心实验室规章制度;

《科研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

《科研中心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细则》

《科研中心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科研中心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规定》

《实验室意外突发事故处理方法》

(二)进行消防培训:观看相关消防视频,掌握灭火、逃生常识;

(三)通过在线考核;

第四条  相关仪器使用培训;

(一)阅读仪器功能介绍及操作流程,或观看仪器操作视频,具备普通仪器使用资格;

(二)大型仪器需经现场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具备使用资格;(大型仪器培训,可在网上申请,根据需求进行培训);

第五条  仪器、实验室预约;

(一)登录“科研共享平台”,进行预约。仪器使用请尽量选择在工作时间,需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进行的实验,普通仪器可自己操作,大型仪器需和仪器管理员联系;

(二)仪器可连续多时段预约;实验室可以按周/月为时间段进行预约;预约可提前一周进行,并可根据实验安排修改预约;

(三)管理员对预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预约生效,使用人可持一卡通直接进入实验室(请注意:实验结束关门后需再次刷卡,以确认使用完毕);

(四)违规操作等不良记录两次者,将被警告,需重新进行安全准入培训,在线考核合格后方可预约仪器;

第六条  收费管理(暂未执行)

(一)普通仪器和开放实验室免费使用,大型仪器成本性收费;

(二)低值易耗品按进价收费;

(三)每年12月进行费用结算(具体收费方式和时间待定);

第七条  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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