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
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组织管理 (10分) |
组织体系 (5分) |
1、 工程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范围、层次和作用的有效发挥。 2、 中心内设机构、研究内容对研究方向的支撑作用。 3、中心管理人员组织管理职责明确。 |
管理制度 (5分) |
规章制度健全,落实到位;管理与运行的创新发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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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条件 (20分) |
经费筹集 (6分) |
1、经费筹集总额、年均及趋势。 2、依托学校对中心支持情况。 3、其它。 |
科研办公用房(3分) |
科研和办公用房使用与新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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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5分) |
仪器设备使用与新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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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6分) |
1、中心主任及各技术带头人的技术水平、影响力和作用发挥。 2、固定人员新晋升职称职务、新增获得资质学历、青年人才培养等。 3、培育创新团队和技术水平提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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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产出 (40分) |
组织实施的研发项目 (15分) |
1.承担各级政府研发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2.依托单位自主研发项目和支持力度。 3.承担委托研发项目情况。 4.中心固定人员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展研发项目情况。 5.中心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情况。 |
论文专著 (5分) |
发表论文专著的数量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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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知识产权 (5分) |
1.申请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专利、品种权、著作权等); 2.取得授权的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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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专有技术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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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专有技术的数量及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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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奖励 (5分) |
获得科学技术奖励的情况及中心人员对获奖成果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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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性成果 (5分) |
成果水平与贡献及与中心研究方向和内容的紧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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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应用 (20分) |
成果转化 (10分) |
转化应用成果的数量及与近三年取得成果总数的比例和发展趋势。 |
产业贡献 (10分) |
1.成套技术、新产品开发及推广应用情况。 2.技术成果转让为企业新增利润和收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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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协作 (10分) |
技术服务 (5分) |
联合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情况。 |
行业影响 (5分) |
1.单位和个人在市级以上行业组织(岗位)任职情况 2.承办会议及技术交流情况。 |
评估指标说明
一、组织管理
1.工程技术委员会:是中心的技术咨询机构。其组成人员应有代表性,所在单位、人才层次应在行业内具有地位和影响力,并有效发挥作用。
2.内设机构:指中心成立的管理办公室和按照研究方向成立的内设研究单元,及中间试验基地、分析测试中心等。
3.管理制度:是保障中心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体系。应建立人才引进与培养、中心人员绩效管理、研发项目立项与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经费筹措与使用管理、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等制度。
二、研发条件
1.经费筹集额:指中心在评估期内开展技术研发、科技服务与培训以及科技成果应用所获得的经费数量。分为政府资金(政府项目资金、其它政府资金)、依托学校资金、对外服务经营资金和其它资金。
2.对外服务经营资金:对外经营服务资金主要包括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测试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试制产品销售、承包工程等获得的资金。
3.科研和办公用房、仪器设备:指中心在评估期内新增科研和办公用房面积及投入、新增仪器设备(台、套)及投入,现有科研和办公用房总面积,现有仪器设备总数及原值总值。
4.中心主任及带头人:包括主任、副主任、主要技术带头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其能力和水平应满足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5.晋升职称:指评估期内,中心固定人员晋升职称。晋升职称必须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
6.新增获得资质、学历:指评估期内,中心原有固定人员获得从事某种工作(岗位)的资质、取得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研发产出
1.研发项目:指评估期内新立项的所有类型研发项目, 包括研发项目结构、层次等。
2.论文、专著:指评估期限内由中心固定人员发表的,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且标注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的论文;评估期限内中心固定人员主持或参编的专著。
3.知识产权:指中心在评估期内获得的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权利人为依托学校或中心固定人员的知识产权,以及通过购买或受赠方式从外部获得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4.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中心在评估期内新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产品。
5.获奖成果:评估期限内获得的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各级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奖励证书中的获奖单位必须包括依托学校,且同时有中心的固定人员获得个人奖励证书。
6.标志性成果:是指评估期限内最能代表中心研发实力和水平的研发成果或产业化成果。
四、转化应用
1.成果转化:主要指评估期内中心进行专利、技术(工艺)合同转让的数量及金额。
2.产业贡献:评估期限内中心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转让给企业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包括生产率提高、节约成本、节能降耗等产生的直接效益。
五、开放协作
1.技术服务:指中心对外开展的各类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及开展的分析检测服务等。
2.行业影响:指中心依托学校和中心固定人员在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行业组织任职情况。承办与研发方向密切相关的学术会议和对外技术交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