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药大学
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9 查看次数:
各二级单位:
我校近日收到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我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教育财务管理专项。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三)产学研合作专项
优先支持面向以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河北省重点产业领域依托本校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已经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研究。重点支持与“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合作攻关。
项目验收时,须同时完成以下四项绩效指标:1.在重点产业领域转化核心成果形成新产品1项及以上;2.申请(授权)专利2项及以上且对新产品有重要支撑作用;3.科技成果转化单笔合同登记额50万元及以上;4.撬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四)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
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验收时,承担单位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人(通讯)须完成以下三项绩效指标之一:1.新增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重点或重大项目、重大研发计划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2.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3.在nature、cell、science主刊,或“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五)教育财务管理专项
申报对象应为我省高校在职从事教育财会工作的会计工作者或从事相关研究的科研人员。研究方向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相关部署,针对新时代教育财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研究,研究内容新颖,研究思路明确,技术路线可行。可根据申报指南设计研究内容(附件1),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各申请人请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三)其他要求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附件2)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申报指标如下:
1.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科学技术类15项,人文社会科学类3项。
2.青年基金项目:科学技术类18项,人文社会科学类15项。
3.产学研合作专项:科学技术类5项。
4.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科学技术类4项,人文社会科学类2项。
5.教育财务管理专项:人文社会科学类1项。
(五)资助周期及经费资助额度
1.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科学技术类不超过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超过6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科学技术类不超过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超过3万元。
3.产学研合作专项: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科学技术类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4.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科学技术类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
5.教育财务管理专项:经费由申请者自筹。
(六)如果申报数量超过限额数量,学校将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选并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七)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八)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认真填写各类《申请书》(附件3、附件4),于2024年10月1日前登录校内项目申报平台(kyjxxm.hebcm.edu.cn)(登录方式请参考附件5)填报项目信息,并将填好的申请书及符合申报项目条件的佐证材料(如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等)作为附件上传。
(二)获得推荐的项目申请人请在教育厅申报平台填报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账号申请
获得推荐的项目申请人向科技处申请账号,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2.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服务综合平台(https://kygl.hdvtc.edu.cn),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过程中注意随时保存信息,最后务必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等科技处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
联系人:王思瑜
联系方式:89926106、15612193195
科技处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教育财务管理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附件3: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申报书
附件4:高校科学技术类申报书模版
附件5:校内申报平台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