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药大学关于征集2024年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需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查看次数:
各二级单位: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冀教科函〔2024〕11号)要求,我校现组织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的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指数
1、我校正式获批建设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可按实际需求情况,申报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人员的数量。
2、我校在研的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拥有在账资金30万元及以上的),可申报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1人。
二、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各二级单位应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党建引领的积极作用,按照实际工作需求组织申报,认真填写《科研财务助理申报需求人数登记表》(见附件),于2024年6月18日前将电子版提交科技处。
三、注意事项
1、科研财务助理的管理、薪资待遇等政策,具体详见《河北中医药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冀中医科〔2023〕8号)。
2、申报科研财务助理的聘期按照实际工作需求确定,最长不超过1年。
3、凡申报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的科研项目,需同时提交在账经费情况。
科技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