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学院关于征集2023年度科研助理岗位需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查看次数:
各二级单位:
依据省教育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要求,我校现组织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的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指数
1、我校正式获批建设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可按实际需求情况,申报设置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的数量。
2、我校正式获批建设的“一流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可按实际需求情况,申报设置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的数量。
3、我校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申报设置科研助理岗位1人。
二、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各二级单位请结合实际需求组织申报,认真填写《科研助理申报需求人数登记表》(见附件),于2023年5月15日12:00前将电子版提交科技处。
三、注意事项
1、科研助理的工资及保险等开支政策,具体事宜请咨询人事处。
2、凡申报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国家级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交专项经费和匹配经费的剩余情况。
联系人:王思瑜
联系电话:0311-8992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