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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关于开展生物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查看次数:
各二级单位:
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生物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生物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明确了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和原则,完善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安全,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全民生物安全素养,推动形成学习生物安全法的浓厚氛围,筑牢生物安全底线,保护人民健康,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守牢生物安全底线,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1日-4月30日
四、活动形式
(一)各二级单位再活动期间要组织一次教职员工集中学习生物安全法;向所辖学生进行一次生物安全知识宣讲;向所辖科研平台开展一次生物安全工作调研活动;对科研人员和研究生组织开展一次学法业务培训。
(二)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进行集中学习或个人学习。
(三)通过学校官微公众号,面向全体师生和社会发布“学习生物安全法人人有责”的倡议通知。
(四)其余自行开展的不局限于上述形式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在本次活动中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宣传贯彻生物安全法;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作为负责人督导活动的开展;确保宣传效果,宣传活动不能只流于形式,组织各类活动要留痕,记录。
(二)各二级单位请于2022年5月1日前将本次活动的总结报告电子版提交科技处。
(三)本次活动我校各二级单位均需参加,包含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和中医药科学院。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发布网址:
 
 
科技处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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