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术审议、学术评价和学术道德规范等工作职能,在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科研事业发展、学位专业建设、人才评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本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组织了校学术委员会换届
按照《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组织了各二级单位成立了学术分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经过推荐、选举等程序,成立了我校第二届校学术委员会,实现了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的管理体系。
二、严格执行《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履行职能
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及专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术道德规范等事项中的作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学校科研项目评审推荐、人才引进等学术工作开展咨询、审议等工作。
三、加强科研诚信教育
积极追踪中国知网发布的《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舆情动态》,并及时在校内科研管理群内发布。在校内博士科研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础研究项目的申请书中增加“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强化科研工作者的诚信意识。
四、修订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绩效支出、结余经费及预算调整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绩效支出、结余经费和预算调整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修订了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绩效支出、结余经费及预算调整管理办法。
五、再次修订《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各类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北省财政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科技经费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财务、审计制度的具体要求,再次修订了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