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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31  查看次数:

2016年度,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术审议、学术评价和学术道德规范等工作职能,在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科研事业发展、学位专业建设、人才评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本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严格执行《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履行职能

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及专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术道德规范等事项中的作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学校科研项目评审推荐、人才引进等学术工作开展咨询、审议等工作。

二、制定《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倡导学术诚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管理办法》;发布了“河北中医学院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流程图”。

三、成立了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倡导学术诚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相关规定,专门成立学校一把手牵头的“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其办公室。

四、加强科研诚信教育与学风建设的宣讲

组织各二级单位认真学习《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管理办法》,对科研工作者存在的疑问进行解读,进一步规范了学术行为,加强学术自律。

五、修订了《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4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科技经费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财务、审计制度的具体要求,修定了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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