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术审议、学术评价和学术道德规范等工作职能,在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科研事业发展、学位专业建设、人才评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本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严格执行《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履行职能
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及专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术道德规范等事项中的作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学校科研项目评审推荐、人才引进等学术工作开展咨询、审议等工作。
二、制定《伦理委员会章程》
为保护临床研究受试者的权益,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根据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伦理委员会章程,成立河北中医学院伦理委员会。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河北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巡视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对对我校《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修订。
四、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绩效支出、结余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绩效支出、结余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了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经费、绩效支出、结余经费管理办法。
河北中医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